(新山24日讯)3名涉及金金河污染事件的嫌犯今日被控上法庭时不认罪,两名大马籍嫌犯获准保释,而另一名新加坡籍嫌犯则被扣留,以避免潜逃回国。

两名大马籍嫌犯分别是华裔废轮胎处理厂业者叶勇亮(译音,42岁)以及印裔罗里司机马利达斯(35岁),新加坡籍嫌犯则是王竟超(译音,34岁)。

这三名嫌犯今日被带往新山地庭面控时,届戴上口罩,面对摄影记者镜头时更是低头。

控状指马利达斯于3月7日凌晨12时01分,在巴西古当马赛城一路的扩桥工程地点,用罗里和油槽箱运载並倾倒会污染环境的油渍废料进入河內。

此外,叶勇亮和王竟超的控状,则指两人在同天晚上,在事发地点与马立达斯共谋,倾倒油渍废料进入河內。

三名被告已牴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B(1)(a)条文,並可在同一法令下第42条文同读,和在同一法令下第34B(4)条文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

地庭法官加拉尼允许马利斯达以1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叶勇亮以2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被保释候审,并附带条件,即呈交护照给法庭直到案件结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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