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政府或不全面废除死刑!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刘伟强指出,鉴于民间、多个非政府组织以及受害者家属强烈反对废除死刑,因此政府将拟定三个“废死选项”给内阁商讨和定夺。

他说,这3个“废死选项”分别是8项法令中的33项罪行完全废除死刑(total abolition)、废除强制性罪行包括谋杀的死刑,以及废除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的强制性死刑,并改为终身监禁30年。

“本月的内阁会议内,内阁成员必须从以上3个选项选出其一。”

据《星洲日报》报导,刘伟强解释,在完全废除死刑选项中,被告在法庭审讯被判终身监禁罪名并不得假释后,意味著囚犯的余生将被监禁。

他说,在废除强制性罪行包括谋杀的死刑选项下,法官拥有裁量权可自行决定对被告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

“至于第3选项,即废除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的强制性死刑,法官在判案前必须考量4个情况才能作出判决。”

他说,这4个考量分别是被告被逮捕时,没有买卖毒品的证据、没有涉及内奸、仅限于涉及运输、携带、运送或提供危险毒品,以及控方以书面方式向法庭证明被告,协助警方打击国内外的贩毒活动。

“虽然说法官在判处毒品案件时需满足上述4个条件,但这些条件的限制性太强,所以政府或会建议给予法官绝对酌情权判案。”

刘伟强说,内阁通过“废死选项”后,他将会把相关选项于4月2日提呈国会并开始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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