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杨明(原名林明乐)被控不小心驾驶等罪的案件最终被判18天监禁、停牌2年及罚款3000港币(约1600令吉),女友庄思明闻讯后激动爆哭,其后辩方律师即时提出上诉及为杨明申请保释。

杨明的案件昨午2时30分进行判刑,杨明身穿黑色西装与女友庄思明于下午2时许十指紧扣抵达法庭,并挥手跟现场媒体打招呼。当询及“心情怎样?”、“有没有信心?”、“怕不怕坐牢?”,杨明一律没有回应。法庭外现场早于一小时前已有约10名警察维持秩序,以及约30名媒体在守候。

两度休庭
开庭前,杨明不停搓手又拉开口罩深呼吸,表现紧张,之后他突然弯身寻找东西,坐在后面的庄思明见状匆忙离开法庭,回来后将一条佛手绳递给男友,杨明则将其放入裤袋。庭上,控方建议裁判官可考虑将对方停牌,裁判官表示要观看行车纪录仪的片段及研究有关案例,期间两度休庭。最终考虑辩方律师的陈词以及求情,杨明被判18天监禁、停牌2年及罚款3000港币。

获批保释上诉暂不入狱
其后辩方申请保释上诉,保释条件为交出保释金3万港币(约1万6000令吉),要居住在所申报的地址,保释期间不得离港,每周一、三、五下午3时至6时到山顶警署报到,杨明最后获准保释。

杨明去年8月于半山马己仙峡道发生交通意外,其后涉拒绝提供血液样本被捕。他被控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以供化验、不小心驾驶及车辆门窗玻璃透光度不足3项罪名。早前他已承认了不小心驾驶等两罪,另拒绝提供血液样本罪则不成立。案件扰攘逾一年多,今日宣判,有十多名市民到庭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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