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指出,任何针对驾照和路税政策所做出的更变,必须从系统上和以证据为基础的方式进行。如果只是以驾驶者的年龄或基于独立个案而拒绝让某人成为驾驶者,是一种歧视的行为。

他说,陆路交通局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法令)下,让有能力和可安全驾驶的人士获得驾驶执照。所以,有关以年龄判断驾驶能力的举措需全面探讨。

他在今日于面子书发文指出,交通部向来专注于通过教育、执法和宣导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制定和改进政策,向大众推广道路安全的重要性。

针对限制发出驾照给70岁或超过70岁乐龄人士的建议,他认为必须探讨一个更广泛和全面的方案,包括流动性的需要及其它社会经济因素,而不是纯粹以年龄因素作为考量。

“根据年龄限制发出驾照会为民众带来不便,尤其是住在乡区依赖摩哆代步的人士。 此事必须集思广益,收集更多相关人士的建议,做出更详细的规划,以达到理想与有效的效果。一些社会经济因素,如使用交通工具来谋生,以及紧急情况与医疗用途等,有必要考量与从长计议。”

他也重申,根据法律下,安全行驶是所有驾驶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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