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吉隆坡市政局新指示,从2021年10月1日起,隆市管辖区内的杂货店、便利商及中药店皆不准售卖烈酒(Liquor)!

吉隆坡市政局的酒牌申请条件及指南经已出炉,根据指南,凡是酒吧、酒廊、餐饮店、仓库及活动上要供应或售卖烈酒,都必须申请酒;所以,中杂货店、便利商店及中药行皆禁止售卖烈酒,惟作传统医药用途的药酒则除外。

目前,杂货店、便利商店及中药行无法再申请新酒牌,现有的酒牌更新只限至明年9月30日而已。

市政局今日通过面子书指出,当局如今已经拟定吉隆坡酒牌申请条件及指南,并发布相关内容;该指南已从本月15日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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