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及商人彭丽君所涉及的低价购屋案因双方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要求撤销此案控状,案件因而再展延至730日。

林冠英代表律师蓝卡巴星指出,其将在近期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寻求检讨及撤销涉嫌贪污指控,并要求择订另一日期汇报案件进展。

不过接受这份陈情书与否,还是由总检察署决定。

林冠英分别面对两项控状,包括被控在2014718日,身为一名公务员即槟州首长,在州规划委员会上批准Magnificient Emblem公司申请西南区第436437地段从农业地转换为发展地,让自己及妻子受贿,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以及在2015728日,以280万令吉向彭丽君购买房屋,而市价是427万令吉,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