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全国警察总长宣布,行动管制令期间,跨州走动,必须事先向警方申请“出门通行证”(dokumen perjalanan)。

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指出,民众要跨州走动,例如回家乡,必须向警区主任或警局局长申请、报备,然后警方会发出出门通行证。

“你说要回家乡照顾家人,这是可以的,但去别的州属旅游,那就不行。但如果民众住在森美兰、雪兰莪,是到吉隆坡工作的重要领域人士,则不受限制。”

不过他强调,行动管制令不是戒严,警方不会看到你出门“就会开枪射你”,民众不需要担心。

“但我呼吁民众要诚实报备,以便各方能掌握及追踪行程。”

但他也坦言,民众没有申请出门通行证,也不算违法,因为现阶段没相关法令。

阿都哈密还说,警方会视情况来改变策略,如果民众不遵守管制令,不排除会封锁道路。

但他还是劝告民众,尽量留在家里,如果要去买菜,不需要整家人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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