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从未缴过、不常或者拖欠公积金者注意了,未来或者将会禁止出国!

财政部副部长阿米鲁丁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修改公积金局法令一读,有关修改法令将禁止任何没有缴付或拖欠公积金者,禁止出国。

他说,法案内容阐明,若公积金局首席执行员认为或相信会员有拖欠或没有缴交公积金,都可以下令移民局禁止该名会员出国。

他说,该名被禁止出国的会员必须缴付拖欠和该交的缴纳金,即使已缴付,都必须要至到首席执行员满意之后才能解禁。

他说,若被禁止的会员依然执迷不悟坚持出国,根据法案新增的第39(3)和(4)条文,该名会员可被判坐牢不超过6个月或被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如果会员的妻子是名家庭主妇,修改法案的第43(8)条文将允许会员,从其户头每月转钱到合法妻子的户头,无论他是雇主或是雇员。”

他说,此外,法案也建议修改55A(2)条文,允许一名没有工作能力或失智的会员,可以在年龄达到55岁时,提领所有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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