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拉曼的全权拥有者是称为拉曼教育基金会(TEF)的一间担保责任有限公司,并由贸消部和教育部,以及财政部通过税收局严密监督。

拉曼学院教育基金(TARC Education Foundation)秘书王辉忠指出,很多人包括财政部长林冠英,普遍上误以为拉曼大学学院属于马华。

他說,这是受到严密监督和管制的机构,作为一家私人公司,它所提呈的财务报告,也必须遵守高水平的国际会计准则。

“所以,质疑TEF管理不当者,若不是对拉曼的运作一无所知,便是一知半解。”

王辉忠在脸书上贴文指出,拉曼拥有4层管理:第一层是一名必须经过教育部批准的首席执行员,在1996年高教机构法令和第二层的理事会指引下,独自负责拉曼的行政工作。

“理事会包含了5名教育部及一名财政部的代表。因此,首席执行员和理事会主要负责学院的每天运作,第三层管理来自信托人,他们的职务和董事相像,只是因为基金会非为营利而被称作信托人,主要负责遵守法定合规,包括2016年公司法令、1967年税务法令、1996年高教机构法令及其他相关法令。最后,便是第四层的管理,即基金会的成员。”

“信托人和基金会成员完全是自愿和无偿工作,以确保基金会的目标工作能够如期实行,不受有隐议程者的干扰。”

王辉忠指出,至于拉曼的主权谁属?基金会章程明文规定,如果它有一天清盘,其所拥有的资产必须悉数捐献予政府或另外一个得到内陆税收局批准的基金会。因此最终受益人将是政府及/或大众,而不是基金会的发起人,发起人,或过后的信托人仅能以信托人的身份行使职权。

“如果政府要把马来西亚打造成卓越教育中心,打压拉曼便是完全错误和不受欢迎的做法,政府更应该给予拉曼鼓励,即提高行政拨款,让拉曼能够栽培更多的合格专业人士协助发展国家。”

他强调,拉曼教育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和非政府组织的成立,都是为了帮助当下的政府实现它不能做到的社会责任,因此当今的政府有必要尽全力资助它们,而不是一再制造不必要、不可理喻的条规,打击这些基金会和非政府组织的工作。

为此,他希望理智能够战胜政治仇恨,政府回心转意,重新发放行政拨款给拉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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