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曼以“非营利私立大专”得到政府资助以来,也不曾违背非营利的原则,所得政府拨款都用在资助学生学费和学校教育水平,多年来取得无数的大小成就,不但反映出管理得当,更证明了政府拨款得到善用,让拉曼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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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郑板桥再世

高等教育机构非公即私?私立大专必然是商业性质的营利机构?局限于这想法未免太肤浅了,因为教育事业上的私立机构,还有“营利”和“非营利”的界限,“非营利私立大专”的概念历史悠久,哈佛大学就是其一,拉曼也被归纳其中。

非营利私立(Non-profit Private)大专的概念,最早流行于美国,指的是受限于“禁止分配限制”(non-distribution constraint)的高校,即不能把扣除成本开销后的净收入,分配给设立者、捐助者和机构成员。管理单位本身必须是非营利性质,也不能私有化资产。

多所闻名的美国大学都属这类型,包括哈佛、耶鲁和普林斯顿等,且长时间得到政府提供税务优惠。以及拨款资助研发经费、学生学费等,作为学府为国家服务的回报。有关拨款方面的比例,往往占学府总经费的10-20%,一些研究型大学甚至更高。

非营利私校盈利全用在学校和学生

非营利性私立大专的衡量标准,不在于是否盈利或从事营利性活动,而在于是否把盈余全用于学府自身发展,包括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等,没有把任何盈余分配给成员。

当然,非营利机构不同于慈善机构,他们可向被服务者收费、可获得高于运行成本的收入,并且可以向成员支付薪水。

拉曼大学学院(拉曼)和拉曼大学(优大)在“维基百科”的介绍中,被归类为“非营利私立大专”,想必是基于实际条件和运营模式吻合所致。这两所大专虽由马华创设,但实际上却分别由注册为非营利组织的拉曼学院教育基金会和优大教育基金会负责管理。

拉曼盈余去向、收费和成就都符非营利

过程中,没有任何迹象显示,拉曼盈余曾分配给马华或个别领袖,反倒是拉曼创设至今一直是国内同类科系学费收费最低的,而教育学术水平却又不断提高的。拉曼不但是国内唯一得到英国特许营销协会(CIM)认可的大专,也获得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赋予最高肯定的地位,优大则是我国排名第二佳的大学。

甫卸任的优大前校长蔡贤德博士,在国家元首华诞册封名单中,受封丹斯里勋衔,并象征着对国家社会有极大贡献。元首华诞的受封人士向来由中央政府推荐,在希盟执政时期,蔡贤德的受封别具意义。

蔡贤德日前在优大的欢送会上公开声称,过去掌校的11年间,不曾有政党干涉校务和学术发展,无论优大教育基金会或理事会成员,都是义务性质服务的,他们甚至在国内外代表大学参与活动和会议都自费,以其贡献深受肯定来看,相信所言非虚。

拉曼优大恪守非营利原则

如此一来,按照美国相关的标准,优大不仅是恪守非营利私立大专原则,甚至还“有过之而无不及”,拉曼的情况也大致相同,因此,两者根本不能被当成一般营利性质的私立院校。也正因为如此,拉曼和优大每年都会得到社会大众和商家或多或少的捐款,中央政府也才会首肯,1元对1元资助拉曼行政开销。

马华当年确实以非营利私立学院的定位,争取国阵政府资助拉曼,并成功在1972年于国会获得政府授予“特殊地位”,得到1元对1元资助。否则,若相关“特别待遇”用在营利机构身上,还要是为了马华的利益,当年第二大反对党的行动党怎可能不反对,又怎会长期高度关切拉曼在政府财政预算案的拨款数额?

拉曼以“非营利私立大专”得到政府资助以来,也不曾违背非营利的原则,所得政府拨款都用在资助学生学费和学校教育水平,多年来取得无数的大小成就,不但反映出管理得当,更证明了政府拨款得到善用,让拉曼稳定的发展。

无法证明拉曼现有运营模式不妥

拉曼教育水平一再提升,学费却长期保持在市场低价位,显示政府拨款没遭滥用,虽有盈余但没有任何分配马华或个别领袖的证明,加上师生纷纷否认政治入侵校园,行政与教学也不存在政治意识形态,那所谓的“政教合一”到底有何不妥当,而非要马华切割关系不可?

若像“肥超”丘光耀建议般“公立化”拉曼后,会不会处处受政府行政偏差和失当施政影响,例如招生的种族固打制、不接受独中统考文凭等,限制日后发展和教育水平的提升,这些政治干预下所潜藏的直接威胁华裔利益的危机,不是才更加要切割的吗?

美国高教发展模式不如希盟?

否决了教育水平处世界之最的美国高校模式,把拉曼交给因政治施压而生的另一个基金会管理,到底有何凭据保证拉曼未来的成就,以及不会变质成营利的私立大专?既然美国非营利私立大学,长年得到联邦和州政府的资助,被归纳为同一类别的拉曼,获得政府资助又有何不可呢?

除非希盟政府能够证明,针对拉曼的做法和提出的看法,在推动高等教育发展上更胜美国,又或者举证否定拉曼的非营利私立大专定位,否则,拉曼如今的待遇和处境,一切不过是希盟政府的政治议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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