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若电召车司机没有为车子贴上商用车辆的贴纸,将会被罚款或监禁!

陆路交通局总监沙哈鲁丁发出警告,在1959年公共服务车辆条文下,没有张贴商用车辆贴纸的电召司机,将被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

他提到,该局将会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56(1)条文,对付无商用车辆执照的电召车司机。

早前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将管制电子召车服务,电子召车司机需要面对所有用在德士司机的条件及条规。

而从今日(12日)开始落实的公共服务交通执照(PSV)政策,对电召车司机而言是最为困难的。所有电召车公司都预计乘客今后将面对召不到车及车资上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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