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政府上台后重查一马公司弊案,也集中火力追讨一马资金,可明明是追讨“被盗”的全民款项,但近来的行动却予人一种昔日“Milo罐募款”的感觉,似乎“钱不够用”的政府,正打着流入人民口袋里的一马资金主意。

追款行动以人民之名,就该以人民福祉做准绳,才会师出有名也名正言顺;可反贪会日前“成全”了黄炳火当“神算”,采取行动冻结自立合作社银行户口,所体现的却是“追钱追到人民身上”。

在一马弊案过程中,人民对希盟政府的行动向无异议,除了像追连续剧般跟进“剧情”,还体谅政府“钱不够用”,哪怕对错综复杂的剧情一知半解,也自发地捐助“希望基金”。当政府要用2亿多令吉来还一马债务,人民心中虽满不是滋味,但看在救国份上却也欣然接受。

索回的一马资金有进无出

人民甘心与政府同舟共济,各级人民或多或少受惠的一马项目,希盟上台后陆续喊停,人民只好在有限资源下“看菜吃饭”的过日子;索讨和变卖成功的一马资产,收益政府却因政府“钱不够用”而没下放,人民也不吭一声。

此情此景,人民也真的仁至义尽了,政府没理在“钱不够用”情况下,还要人民继续替一马弊案埋单,甚至连用作回馈社会和人民身上,高达6.9亿令吉的一马公司基金会资金也不放过。

自立合作社源自基金会的1500万令吉贷款资金,过去7年来都实在的分毫下放,受惠的1260名华裔业者当中,没迹象显示款项最后流向特定人士,管理过程务实透明,甚至还付清了被内陆税收局追讨的百万税务。

4%的市场最低息融资方案,足以比肩政府机关,是华裔业者最有利的“救命钱”。在这背景下反贪会仍采取行动,若非政治动机,那就只会是资金来源“非法”。市场不但从此少了一个最有利华裔小型企业的应急支援,连带其他用途的资金也同属“非法”。

执法波及社会慈善福利事业

执法机构采取行动的衡量标准,都具有实际针对性,就像裁缝师为客户“量身定做”礼服,两者都必须有所依据和一致性。非但如此,标准也要经得起公开审视,这不是寓言故事里“国王的新衣”,不能任由的自说自话、自圆其说。

希盟政府举起透明公正、告别腐败的改革旗帜,在这方面就更须坚持,既然全数6.9亿令吉的资金,来自捐作社会责任的一马公司盈利,因此,当拨款自立合作社被判“非法”,其他下放到渔民、朝圣群体、学生、德士司机、青年等,全都是相同的命运。

反贪会的行动甚至影响了社会关怀和福利项目,按照相同标准,捐助慈善福利机构的善款,哪怕是企业挪出部份税后利润履行社会责任,但企业一旦被查就会殃及机构户口遭冻结,这势必瘫痪机构运作并冲击相关弱势群体的生活。

以民为本的追款无关政府利益

追查一马弊案原是“捍卫法治精神,维护全民利益”,要“为民出头”并主持公道,以实际行动追讨属于人民但却被滥用和私吞的款项。那么“滥用”和“私吞”的定义,在“以民为本”原则下必然是违背“取之社会,用之社会”的行为。

换言之,执法当局的行动不以政治动机为出发点,更不能纯粹的以政府利益为依归,一马的钱是人民的钱,用在人民身上天经地义。政府要是“钱不够用”就以强大执政资源去赚,而不是拿着“Milo罐”跟老百姓讨。

不会挣钱的政府就只会向人民讨钱

有能力、有担当的政府,没钱就自个儿去赚,搞好经济发展,从国际市场着手。但眼前政府上任至今却看小不看大,向民间募款救国、撒网式致函个体、小商家和中小企业追税,但对外资撤离、股市马币疲弱束手无策,接管连年盈余的国库,不花一年时间就蒙受亏损。

流入市场的政府资源本就有限,未料,近期雪隆榴莲摊贩叫苦连天,被迫个别缴付卖水果和卖榴莲的“双重”牌照费,如今,还中止小型企业难得的救援,引起骨牌效应甚至波及昔日全体的一马基金受惠者。

把追讨一马公司款项,当作从前理所当然的拿着“Milo 罐”去募款,体现的是“为讨回人民的钱跑去向人民追钱”,岂有此理?人民期盼新政府“财神下凡”,而非一年多来所见的“和尚化缘”。希盟政府必须明白“人民没欠你”,只会一味的予取予求,那人民选你来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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