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内政部长慕尤丁建议,将吉隆坡美堡花园(Padang Merbok)和拉惹路(Jalan Raja)宪报为集会地点。

他说,根据宪报,目前仅有一个集会地点,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25条文下被宪报颁布,即彭亨州达鲁马末(Darul Makmur)体育馆。

“我计划建议将美堡花园和拉惹路宪报为集会地点,以让未来有更多地点,作为集会示威的地方。”

“除了上述两个地点外,未来或会有更多的地点被宪报。”

慕尤丁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9年和平集会(修正)法案二读时,这么指出。

他说,随着这些地点被宪报后,届时只需向体育馆负责人申请集会即可,无需再提早向警方提出申请准证。

他也提及,根据记录,我国在2018年共举办了8668场集会,其中一场集会活动因违反2012年和平法令第9条文,即无法出示警方申请书,而遭到提控。

他说,截至今年5月,我国共举办了1592次和平集会,不过,由于这些集会都获得警方的协调,没有人因此被提控。

内政部是7月1日提呈《2019年和平集会(修正)法案》,根据法案内容,政府除了会删除法令第3条文的“街头示威”字眼,也会删除该法令中第4(1)(c)、(2)(c)和(3)(c)条文,即街头示威已不再牴触法令。

内政部此举是认同街头游行是民主进程,组织或人民以和平集会方式,以及在没有持有武器的情况下参与街头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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