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阵亚依淡国会议席候选人魏家祥指出,希望联盟在永平街道上设立的 “投选魏家祥 = 投选纳吉+罗斯玛”宣传板违反了选举犯罪法令。

他说,根据选举犯罪法令第4A(1)条文阐明,任何人只要在选举前后有意或无意的对他人发表任何言论或做出任何行为,目的让选民产生恶意、不满或是憎恨他人以不将选票投给他,都被视为抵触法令。

根据法令,若被判有罪将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指出,他不在意选举委员会是否会对他们采取行动,但他认为行动党亚依淡国席候选人刘镇东既然说要来一场君子之战就要有健康的政治文化,不要企图丑化他人来煽动选民的支持。

他今日在马华永平行动室召开记者会时,发表上述谈话。他表示,他並不是代表选举委员会发表声明,但基于行动党把宣传板被拆一事的矛头全都指向国阵,因此他作为国外亚依淡候选人有必要出来澄清。

他也反问:“试想想若我在槟城张贴林冠英的照片再搭配上吴三桂的话,他们会怎么样?但我绝对不会那么做,因为那会代表我没水准。”

刘镇东今早也召开记者会质疑选委会双重标准,为何拆除希盟有非候选人的宣传板,而不拆除国阵也有非候选人的宣传板?

为此魏家祥回应,马华使用拥有中国阿里巴巴集团创办人马云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宣传板是向选民显示国阵过去5年来对国家及人民所做出的贡献。

“如果反对党的宣传板是显示该党过去5年来为地方、民族及国家所做出的贡献,那反对党大可继续。但该宣传板是在不经当事人的同意下使用他人照片,而且还带有诋毁及煽动仇恨情绪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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