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恶邻扰民?警察告诉你: “快去报案”!

大马皇家警察在面子书上贴文,如果邻居发出过于扰人的噪音,受影响的居民可以前往警局报案。

噪音的情况包括玩烟火、摩哆引擎太大、喧哗吵闹、室内音响声量过大,皆抵触1955年小型犯罪第13(1)条文。

警方劝诫市民不要滥用私​​刑或者相对抗,自己也发出更大的声量来抗议,必须通过正确的管道来解决。

警方的贴文一出,引起网民热烈讨论,同时还列出自己遇到的种种恶邻居行径。

不过,警方的回应皆为遇到事,最好的方法是去到警局报案,让当局有记录在案,从而方便警方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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