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副首相兼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部长旺阿兹莎强调,她绝不纵容童婚问题,甚至反对童婚,因政府将毫无疑问的保障儿童权益。

她澄清,她于本月19日指吉兰丹州一名44岁离婚男子与15岁少女的婚事,属于“你情我愿”的情况,只是转述该名少女的言论。

“我当时只是根据该名15岁少女向官员所说的言论,再详细描述而已。”

她说,根据福利局调查报告显示,少女的婚事是获得道北伊斯兰法庭的允许,而且符合现行法律,是合法的。

旺阿兹莎今日发表文告重申,身为副首相和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部长,她会坚持将我国的适婚年龄提高至18岁。

她说,她已在本月13日与各方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讨论,解决童婚问题,并已达致数项共识,包括大马伊斯兰教发展局和社会福利局,将草拟提高穆斯林适婚年龄的建议书。

“这份建议书较后会提呈给州务大臣及州首长会议,争取各州政府的支持。而非穆斯林,政府也正草拟方案,以提高适婚年龄至18岁。”

“至于因宗教习俗而缔结的婚事,政府亦将告知相关的宗教领袖,有关童婚将对孩童造成的健康及安全影响。”

旺阿兹莎说,修正法律需要时间且这是棘手课题,因此呼吁各方在此期间少安毋躁,并透露政府将与伊斯兰法律局会谈,以加强伊法庭对童婚的管制。

“我已要求掌管宗教事务和法律事务的两名首相署部长慕扎希与刘伟强,厘清伊斯兰法律与世俗法律对童婚问题,所存在的漏洞及不协调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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