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5岁前需更换大马卡,否则将被罚款RM20!

根据1990年国民登记法 (2007年修订) 第三条,所有大马公民需再年满12岁时向国民登记局申办大马卡!同时,大马卡持有人也必须在18岁至25岁期间更新大马卡,否则将会受到RM20罚款的处分!若再不更新将会每年被征收RM20的罚款!

这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公民在样貌上很可能会有些许的改变,为了不出现差距而落下,就必须再更新一次大马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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