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之前已在全面封锁期间获得批准信的必需领域业者,即使延长封锁期也不必再申请批准信。

国际贸易及工业部副部长拿督林万锋向媒体指出,之前已获批准的业者,就不必再重新申请批准信。

此外,内政部部长拿督斯里韩查再努丁指出,12个相关部门发出的批准信,也同样无需再申请。

他说,尽管信件于6月14日到期,但警方仍将接受这些信件至本月28日。

12个可被接纳的部门信件包括国际贸易及工业部、交通部、内政部、农业及食品部、种植及原产业部、通讯及多媒体部、房屋及地方政府部、能源及天然资源部、青年与体育部、国家银行、国家安全委员会及警队。

政府是在昨日宣布,全面封锁将再延长14天,即从6月15日起至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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