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前槟州首长林冠英将再面对两项新的失信控状。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今日于林冠英案件过堂时告诉法官阿祖拉,林冠英将在刑事法典403条文(失信)下面对两项新的控状。

目前,控方向法官申请择定一个过堂日期,以将槟城海底隧道计划中林冠英面对的索贿和滥用职权收贿案件移交到吉隆坡法庭审理。

林冠英之前已经于今年8月7日和10日先后在吉隆坡和北海法庭面控。这两宗案件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过堂。

随着8月10日在北海地庭面对的控状移交至吉隆坡地庭审理后,通译员今日也向林冠英念出有关的控状,林冠英否认有罪。

法官阿祖拉随后择定案件在10月12日再次过堂。林冠英代表律师为哥宾星、蓝卡巴星及雷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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