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青青年专才与大专事务局主任朱伟胜表示,马青认同律师公会的声明,即只有法庭才有权裁定发布限制个人自由行动的谕令,以确保国人的人身自由受到保护。

他呼吁执法单位重视律师公会的此项呼吁,以彰显政府的法治原则。

他强调,维护法治精神的普世价值,并非为了捍卫或保护个别人士,而是因为这些价值适用于所有人,一旦被破坏,任何公民都可能受害。

“这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普世价值,无论受调查的是政府高官、政治人物或普通人民。在法治原则下,没有人有特权,也没有人应被未审先判,否则就是有违法治精神。”

他说:“任何人在法庭裁发出谕令之前,执法单位没有权力限制任何人自由行动,包括限制个人出国。”

他认为,只有法庭才可以决定是否限制某个公民的个人自由,执法单位若要禁止任何人出境,必须依法行事,先取得法庭的认可,在法庭拥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初步罪证成立及该限制令是有必要的情况下,才能发出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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