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我的少女时代》曾创下全球24亿台币票房佳绩,并捧红王大陆、宋芸桦等主角,续集一直备受瞩目,然而导演陈玉珊3月时,透露暑假将和编剧曾咏婷、男主角王大陆等班底开拍《少女》系列,造成拥有《我的少女时代》版权的片商华联认定侵权,华联的控股公司“益都有限公司”昨直接至台北地院民事庭提告“排除侵害与防止侵害”,禁止陈玉珊及所属的京腾娱乐开拍续集。

华联委由陈云南律师向法院提告,禁止陈玉珊及所属的京腾娱乐开拍《我的少女时代》续集。

益都昨强调,该公司自106年6月5日起,为《我》片及剧本之著作权专属授权之被授权人,更因3月份之新闻报导,认定陈玉珊及京腾“已侵害益都有限公司之权利”,因此提出诉讼,但京腾娱乐则发声明反击益都“滥用司法资源”、“对艺术工作者言论与创作自由刻意压制”,强调《我》片几乎为陈玉珊半自传故事,未来她若再改编个人经历,都属“创作自由”,更说《我》片的著作权归属“存在相当的争议”,应待协商或其他方式厘清。

声明中也强调,京腾及陈玉珊至今并未公开主张将拍《我》片续集或系列电影,原班人马要开拍的是改编自日本漫画《恶作剧之吻》的《一吻定情》,内容与《我》片完全无关,痛批益都提告之前,完全未尽基本查证义务,“已中伤京腾之商誉与陈玉珊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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