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2日讯)手机内有“爱情动作片”也是罪!

一名孟加拉外劳因手机内有色情片,今日被控上法庭时俯首认罪,被判处监禁1年。

被告哈霖米雅(27岁)在翻译员读出控状后认罪,并在翻译员协助下,被告向推事张素瑜求情时要求,希望牢刑结束后能被遣送回国,与妻儿相聚。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2月9日下午3时30分,在马六甲宗教局执法人员的办公室内,被发现智能手机内藏有色情片,抵触刑事法典第292(拥有猥亵物品)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3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最终宣判被告坐牢一年,刑期从被捕日开始算起。

此案主控官是布德丽诺娜迪雅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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