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为了避免大马卡住址遭滥用和欺诈情况再次出现,内政部副部长阿兹斯宣布,从5月2日起,更换大马卡住址的民众需附上相关文件佐证。

他说,有关文件分别是水费、电费单或门牌税等文件,以示证明。

他今日出席国民登记局颁发卓越表现奖活动后,在记者会上指出,在这措施出现前,国民登记局甚至发现一个住址有50人登记的情况。

“因此,内政部开会后一致决定,日后需要更换大马卡住址的民众,必须出示文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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