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金正男遇害案两名被告原本已经表面罪名成立,但控方今日却在没有给予任何原因的情况下撤销印尼籍被告西蒂艾莎的控罪,法庭因此以释放不代表无罪的情况下当庭释放西蒂艾莎!

主控官依斯干达副检察司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1)条文,要求撤销西蒂艾莎的控状,並要求西蒂艾莎释放但不代表无罪。

西蒂艾莎代表律师魏顺城指出,控方并没有给予任何原因撤销控诉。

西蒂艾莎在案件结束后立即被大使馆代表带离法庭,不过她在离开前接受媒体短暂访问时说,她感到很惊喜,很幸福因为她没料想到会获释。

印尼驻马大使馆代表在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控方时基于证据不足,无法证明西蒂艾莎有罪,才撤销控状。

询及西蒂艾莎会否再被控,他表示,当局相信西蒂艾莎时无罪的,不过无论法庭接下来采取任何行动,大使馆还是会为西蒂艾提供法律援助。

西蒂艾莎与另一名越南籍被告段氏香201710月被告于20172月在第二国际机场谋杀朝鲜最高领导金正恩兄长金正男。

而法庭2018816日裁决两名被告表面罪名成立,必须出庭自辨,但控方如今却突然撤销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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