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前首相夫人罗斯玛及其前任秘书里扎曼苏今日针对砂拉越内陆学校太阳能计划中行贿案被控,惟两人均表示不认罪,最终以100万令吉保外候审。

罗斯玛被控在2016年3月至4月间,向Jepak 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经理赛迪收取太阳能计划合约中15%(1亿8750万令吉),以协助该公司获得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

她也被控,在2017年9月7日接收150万令吉的贿金,作为协助Jepak 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获得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条文(a)(A)下被控,可在相同法令下第24(1)条文下判刑。

若被判有罪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庭最终以100万令吉让罗斯玛保释外出,不过罗斯玛代表律师向法庭申请,让其当事人在10天内分期付款,因此法庭批准他今日缴付一半的保释金,其余保释金须在一周内缴清。

里扎曼苏被控4项贿赂控诉

另一边厢,里扎曼苏也拒绝承认向Jepak Holdings Sdn Bhd要求及收取2亿1800万令吉贿赂的4项控诉。

根据控状,里扎涉嫌在2016年3月至4月期间,要求Jepak控股有限公司管理经理赛迪,支付佔太阳能设备计划合约中15%给罗斯玛,及收取2500万令吉予自身,作为协助该公司取得太阳能设备计划的条件。

里扎也被控在同年的12月20及23日,为罗斯玛及自己,向赛迪个別收取500万及50万令吉,作为协助Jepak控股有限公司取得太阳能设备计画的酬劳,而牴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A)条文,並可与同样法令下的24(1)条文同读。

100万令吉、2名担保人及交出护照保释

若罪成可被判不超过两年监禁,或被罚款不少於受贿款项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官罗兹娜最终决定让里扎以100万令吉、2名担保人及提交护照于法庭,批准里扎保释外出。

同时法官也同意里扎今日缴付一半保释金,其余需要在本月22日以前缴付。

案件将在11月29日过堂。此案的主控官为卡玛巴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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