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卫生部颁布禁令,任何业者从即日起禁止售卖酒精饮品给21岁以下的人士。

卫生部长祖基菲里指出,卫生部此前的禁令是,禁止业者售卖酒精产品予18岁以下的人士,但从今日起将提高至21岁以下。

他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指出,卫生部已于2016年5月27日宪报颁布《1985年食品条例》修订酒精饮品361(针对酒精饮品)条规以及386A(针对混合性烈酒)条规,并于即日生效。

他说,根据条规,所有业者必须在售卖酒精饮品的柜子或柜台前张贴“喝酒危害健康”标志,并在柜台也必须标明含酒精饮品只能售卖给21岁以上的人士。

他补充,所有酒精饮品必须置放在独立的柜子或柜台上,必须与其他事物分开摆放。

“除了在商店以外,任何酒精饮品上也必须贴有‘喝酒危害健康’的标签。”

祖基菲里透露,该部会给予业者3至6个月的时间准备,在这段期间该部不会对业者采取任何行动。

他也说,业者只允许售卖700毫升以上的混合性烈酒,像是Whisky、Rum、Vodka、Brandy。

祖基菲里强调,违反上述条规者,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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