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首相带头造反,小拿破仑还用说吗?

希盟上台执政中央后,表现还称得上可圈可点,只是偶尔有一些很瞎的“代表作”;但这回真的叫人傻眼,因为首相自己竟然违反内阁决定。这就是大件事了,上梁不正下梁歪,以后政府内的小拿破仑有样学样就天下大乱了!

财政部在国会用书面答复公正党梳邦国会议员黄基全的提问,指7月11日的内阁会议决定,所有国会议员和州议员不可成为政府公司(政府投资公司)的董事局成员。

姑且不论为什么提问的是黄基全,却是魏家祥“鸡婆”的揭露首相明目张胆的违反内阁决定,也不谈明明写syarikat-syarikat kerajaan,做么又括弧注明“GIC”(在此被解读作Government Investment Corporation),但看首相本身“以身试法”的违反内阁决定,“无法无天”的做法引起的“骨牌效应”就够了。

 

公共领域无人敢忤逆内阁指示
内阁是最高国家行政单位,所有政府部门听命于内阁,虽然首相显然是内阁领导人,但内阁的精神是“集体领导,集体负责”,也就是说,内阁做出的决定,在政府行政体系中就等于是所有部长们的意愿,没有哪一个官员可以不用遵照内阁发出的指令。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家行政体系自然有其一套需要遵照的标准,否则就会天下大乱、乱七八糟的各自为政,这就是内阁扮演的角色重要性,尤其内阁的权威性,做出的决定是不由得官员为所欲为的胡来。

马哈迪不到3个星期就带头造反
可是,7月11日内阁决定国州议员不能受委政府公司和投资公司董事,7月30日首相马哈迪却委任自己做国库控股董事主席,再委任经济部长阿兹敏阿里当董事,前后不到3个星期就自我违反内阁决定。须知国库控股不但是所谓的“政府公司”,还是政府的“投资臂膀”,首相的这个委任等同“带头造反”。

既然首相都“带头”不遵照内阁指示,那么,政府内那些小拿破仑呢?公务员中,绝大多数是前朝政府时代就任职的了,他们经常面对的非议,就是“抓着鸡毛当令箭”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小拿破仑”作风。现在“大拿破仑”自己不遵照内阁指示(正确的说是自己下命令自己不服从),小拿破仑们还不有样学样,最后部长们肯定要遭殃了。

无从惩罚违反内阁决定者
国家独立61年来,公务员的“天条”就是遵照内阁指示,工作守则中明言不能推翻或不遵从内阁决定,可是现在万一他们不从,公共服务局也不能纪律处分他们,因为首相都不以身作则,其他26个部长都不出声(首相署部长瓦达穆迪7月17日才受委,不算在列),又凭什么惩罚和对付“小拿破仑”?

这事的严重性后果无法想象,要收拾这个烂摊子同样是一道难题。真要放任不理的话,未来恐怕人人拿来做“免死金牌”,个个以此为例“作威作福”,不了了之带来的就是自作自受;若真要采取行动,希盟有没有足够勇气承担,甚至史无前例的公开“惩戒”首相,且还会破坏希盟在人民心中的美好形象。

也来发文告“补充”错误?
或者对外至少面子要挂得住,那就像教育部发出“不拨款独中”的书面答复后引起反弹,接着便在国会外发文告“补充错误”(不是纠正,因为教育部不承认出错),财政部不妨依样画葫芦,反正“补充”一下后在议会厅内再“呼哈”一下,就无人追究了。至于记录在案的内阁决定就内部解决吧,反正“你不说我不说”,也不会有人懂真相是什么回事。

作者:郑板桥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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