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女神范冰冰日前因为被大陆媒体人崔永元爆出“阴阳合约”问题,她被传出遭逮捕羁押问话,但短短48小时后即释放。可范冰冰至今还是神隐,不过现在又传出她遭“官方封杀”长达3年,损失惨重!

范冰冰因为阴阳合同问题,被传遭逮捕问话,可至今她人行踪成谜。但据香港《苹果日报》报导指出,指范冰冰遭“官方封杀”3年,这3年内不准拍任何电视剧或电影,更传出她在出事前的三部电影通通都被换角,损失相当惨重。

“阴阳合约”纠纷起源

事情起源于崔永元“报私仇”,15年前,冯小刚拍了一部电影叫《手机》,当年崔永元认为电影中的主人公严守一是在影射他的形象,曾与冯小刚等结下过矛盾。今年5月,当崔永元得知《手机2》原班人马开拍的消息之后,就在微博上对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相关主创进行“攻击”。

崔永元通过微博连续发布多条图文曝光“阴阳合约”事件,称存在演员偷漏税等情况,同时还公布了范冰冰的剧组劳务合同,暗示涉嫌偷漏税。

随着事件不断发酵,这也引发政府等层面的高度关注。6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有关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约”中的涉税问题。

6月27日,据新华社报道,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约”、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7月9日,崔永元还置顶了一条微博,“我已经整理出585名跟华谊兄弟合作过的演职人员的资料作为案例,以EXCEL表格的形式提交给国家税务总局和有关单位,我们认为这里都涉及偷税漏税。相信经过总局的调查取证,一定会真相大白。”

所谓“阴阳合约”,是指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约”用于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约”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前资深检察官邓学平在接受《中国企业家》采访时表示,实践中,“阴阳合约”十分多见,目的也十分多样。有的是为了规避法律规定,有的是为了逃避法律义务,还有的可能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商业策略。

就法律层面而言,签署“阴阳合约”是一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会带来一系列的法律风险。最常见的风险便是,“阴阳合约”会导致其中的某些甚至全部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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