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经济事务部长阿兹敏坚持,希盟四党针对希盟宣言的共识是提高归还石油开采税是根据石油税后盈利的20%,而非石油总产量的20%。

他说,希盟在拟定宣言时,考虑到承诺的可行性及公平份额配的原则,而当时所提出的是将石油税增加到国油税后收入的20%,而不是总产量的20%。

他说,希盟当时已经针对国油的石油开采成本结构进行分析,以研究是否应该把石油税的比例提到25%。

阿兹敏在国会下议院回应斗亚兰国会议员马迪乌斯时的问题时说,根据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PDA),联邦政府需要根据石油总收入(Gross Profit),而非根据净利润(Net Profit)来分配给予产油州属,因此目前还未能兑现选举承诺。
他也说,希盟竞选宣言并没列明一个时限来落实这项宣言。

他也说,若国油需要增加石油税指总产量20%,将会对国油及联邦政府的财政带来严重的影响。

目前,国油是将总产量每年拨出总产量10%作为石油税,而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也将平均分配。

他也说,目前国油的总产量中,约70%是成本,而另外10%则是石油税,另外20%是需要缴纳38%的石油收入税(约8%),而12%盈利也需要按照合约和其他合作公司分享。

他也说,希盟政府需要修改法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才能落实希盟的竞选宣言,而这需要时间。

巫统日里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慕斯达法在附加提问时说,前朝政府早在多年前就研究支付20%石油开採税的措施,并已认为这不可行,因为会对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及其他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阿兹敏阿里说,无论政府是归还石油税后盈利税或是石油开採税,都会与产油州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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