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18岁就能履行公民责任投票?!政府或将投票年龄从现有的21岁降低至18岁。

首相敦马哈迪指出,基于年轻选民在第14届全国大选中展现出强烈的政治意识,因此他认为政府有必要考虑降低投票年龄。

敦马相信,人民已有更高的教育水平,能够做出明智的判断。

另外,行动党领袖林吉祥也赞同敦马的言论,并建议希盟政府在7月14日召开的国会通过修改宪法降低投票年龄。

林吉祥说,他在47年前(1971年)第一年参与国会时就曾提出了3项改革建议,即讲投票年龄降至18岁、自动登记选民以及强制投票。

他强调,许多国家包括荷兰、美国、芬兰、瑞典、爱尔兰等国家都已经把投票年龄降低至18岁而且东盟只剩大马和新加坡还停留在21岁,因此建议政府今早修宪更改投票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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