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掌握林良实犯罪证据
刘天球毛遂自荐出庭供证
刘天球毛遂自荐出庭供证
30-07-2010 13:23
他声称手上掌握了林良实的罪证。不过他却拒绝透露本身拥有什么证据。
目前是雪州行政议员的刘天球,针对自贸区事件总共向警方和反贪污委员会,分别投报4次及2次,最早的报案可追溯至2004年12月。
他今日在州政府大厦召开记者会,向媒体出示他过去报警的录影片段,并向媒体表示他最早从2004年12月起,便针对自贸区丑闻向警方及反贪会,分别报案4次及2次。
“我是首个针对这项大丑闻报案人,因为我知道当时的交通部长林良实以高出市价44%的价格,购买兴建自贸区的1000英亩土地。”
刘天球声称,本身在过后也接获许多有关自贸区的文件,便第4次向警方报案,并同时向反贪会投报,要求调查两任交通部长林良实和陈广才,以及一些巫统领袖,但警方和反贪会却没有跟进,也没有联络他录口供协助调查。
“如果警方和反贪会一早采取行动,就可以节省大笔的纳税人公帑。但可惜的是他们,甚至内阁都没有行动。”
他也宣称,交通部后来委任的国际会计公司普华永道所完成的报告中,便引用了许多来自他所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他表示,随着林良实终于被控,证明了他当年的报案,并非没有根据,并希望林良实不会像之前被控的一些大人物一样,轻易逃过法律的制裁。
另一方面,针对雪州前大臣莫哈末基尔再次重提“流氓在行政议员办公司开会”的事件,刘天球表示,他将针对基尔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重提上述课题而起诉后者诽谤。
此外,他也挑战基尔在24小时内出示证据,证明行动党和偷沙活动有关,否则将对后者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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